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2021〕004号)。涉及市中区言一超市发布虚假广告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负责人姓名 | 违法企业地址 |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济市中)市监综〔2021〕004号 | 市中区言一超市发布虚假广告案 | 市中区言一超市 | 李超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丽景苑西门102商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103MA94MJ0F1E
|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款柒仟贰佰元(7200.00),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市中区言一超市周边)消除影响。 | 已履行 |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