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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言一超市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7200元

2021-12-17 17:06: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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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2021〕004号)。涉及市中区言一超市发布虚假广告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负责人姓名

违法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济市中)市监2021004

市中区言一超市发布虚假广告

市中区言一超市

李超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丽景苑西门102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103MA94MJ0F1E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款柒仟贰佰元(7200.00),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市中区言一超市周边)消除影响

已履行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2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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