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广处〔2021〕10号)。涉及市中区杵荼茶馆发布虚假广告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负责人姓名 | 违法企业地址 |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济市中)市监广处〔2021〕10号 | 市中区杵荼茶馆发布虚假广告案 | 市中区杵荼茶馆 | 郭利华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泉景雅园商务大厦1527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103MA3TWTCX9D |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叁仟元整(3000.00元)的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已履行 |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