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动车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查获全市首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件,并在涉事电动自行车行仓库内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7辆,货值9000余元。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应当小于或等于350mm。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为招徕顾客、提升销售量,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店内的电动自行车鞍座加长至500mm左右,致使鞍座长度超过350mm,不符合新国标规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今年11月以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署,扎实推进电动车专项执法行动,督促电动车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全面排查、多元监管等手段,重拳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源线索坚决予以立案查处,确保形成最大效能。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600余家次,立案查处电动车相关案件5件。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无论消费者还是经销商,都严禁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另外,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仔细确认车辆合格证和各项参数。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的,请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来源:温岭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