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期)。
据通告,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等3大类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博望区陶记包粥天下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博望区三顺包子店加工自制的生煎菜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和县兵子老面包子店加工自制的肉包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雨山区快味小吃店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马鞍山市大红灯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阳路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