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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氧化硫残留专项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2021-12-16 14:46: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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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氧化硫残留专项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据通告,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氧化硫残留专项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酒类、蔬菜制品等两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等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共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

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马山县白山镇金三角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的“红星二锅头酒五十六度”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称明示标志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南宁市江南区爱厨乐调味品店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调查核实,标称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合格“红星二锅头酒五十六度”非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假冒产品。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购进)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

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怀柔红星路1

马山县白山镇金三角商店

马山县白山镇新兴大道南二巷110

红星二锅头酒五十六度

500mL/

红星

2018-08-06

酒精度║34.4%vol55%vol-57%vol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经调查核实,已对生产企业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认可

2

/

/

南宁市江南区爱厨乐调味品店

南宁市江南区上津路3号广西南宁市仁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粮油区DD328D338

黄花菜

/

/

2021-07-03

二氧化硫残留量     5.62g/kg║≤0.2g/kg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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