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氧化硫残留专项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据通告,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氧化硫残留专项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酒类、蔬菜制品等两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等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共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
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马山县白山镇金三角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的“红星二锅头酒五十六度”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称明示标志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南宁市江南区爱厨乐调味品店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经调查核实,标称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合格“红星二锅头酒五十六度”非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假冒产品。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购进)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怀柔红星路1号 | 马山县白山镇金三角商店 | 马山县白山镇新兴大道南二巷110号 | 红星二锅头酒五十六度 | 500mL/瓶 | 红星 | 2018-08-06 | 酒精度║34.4%vol║55%vol-57%vol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经调查核实,已对生产企业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认可 |
2 | / | / | 南宁市江南区爱厨乐调味品店 | 南宁市江南区上津路3号广西南宁市仁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粮油区D栋D328、D338号 | 黄花菜 | / | / | 2021-07-03 | 二氧化硫残留量 ║5.62g/kg║≤0.2g/kg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