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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46期)

2021-12-15 11:13: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46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对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蜂产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6大类食品共45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食用农产品、蜂产品、饮料和特殊膳食食品4大类食品共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花汇宝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紫云英蜂蜜膏(蜂产品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天天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洋槐蜂蜜膏,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横峰县金凤山泉饮料厂生产销售的绿源清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江西梅知香铁山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梅知香铁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江西云台山天然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云台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赣州市瑞峰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瑞宝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瑞金市逸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逸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由九江市润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龙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由上栗县金山杨梅塘纯净水厂销售的,标称上栗县金山镇杨梅塘纯净水厂生产的冰清玉池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由萍乡市莲洪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莲洪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九江市盛百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惠民中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万安县万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黄丫头,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弋阳县万家超市二店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吉安市青原区世纪华联超市青原店销售的果园鲜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南昌市东湖区家家鲜海鲜行销售的罗氏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东湖区家家鲜海鲜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问题

由江西斯普瑞营养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铁锌钙配方益生元营养米乳,维生素A、维生素D、铁、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蜂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饮料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饮料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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