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3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8期)。
据通告,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速冻食品、肉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罐头、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食糖、餐饮食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蜂产品、饼干、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等27类食品610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培章生鸡店销售的生鸡腿,金刚烷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东平县儒香熟食批发中心销售的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杜家村农贸市场宁某科销售的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NCP21370900414962221 | 1 | / | /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培章生鸡店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粥店农贸市场C区59.60号 | 生鸡腿 | / | / | 2021/10/16 | 金刚烷胺,μg/kg | 39 | 不得检出 |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NCP21370900437350922 | 2 | / | / | 东平县儒香熟食批发中心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嘉和农贸市场45号铺 | 鸡蛋 | / | / | 2021/10/13 | 甲硝唑,μg/kg | 27 | 不得检出 |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NCP21370900414962009 | 3 | / | / | 宁方科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杜家村农贸市场C区1213号 | 菠菜 | / | / | 2021/10/14 | 毒死蜱,mg/kg | 0.66 | ≤0.02 |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