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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404批次 不合格样品22批次

2021-12-06 18:10: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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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1年第24号)。

据通告,根据2021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饼干、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蜂产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20大类抽样检验40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2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和江门市食品检验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台山市斗山镇谊家乐生活超市销售的藤椒味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蓬江区天天市集苍海蔬菜档销售的白菜仔,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蓬江区天天市集斯夸蔬菜档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开平市月山市场邓炳文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蓬江区荷塘市场经营者胡掌升销售的花甲(贝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蓬江区荷塘市场铭珲水产档销售的花蚬(贝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江海区麻三嘉福市场毛牛鲜面店销售的拉面(生湿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江海区麻三嘉福市场毛牛鲜面店销售的饺子皮(生湿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蓬江区蓬江市场乐秀商行销售的云吞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开平市水口镇瀚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农家二刀腊肉(腌腊肉制品),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二)恩平市恩城街道福乐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芝麻干蛋糕(280克/包),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三)恩平市恩城街道福乐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手工牛耳饼(糕点)原味(250克/包),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四)台山市大江镇新惠家超市销售的雪花酥(花生味),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五)台山市大江镇新惠家超市销售的北海道牛奶蛋糕,钠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六)恩平市恩城恩鸿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半熟芝士球(芝士味)(180克/盒),脂肪、总碳水化合物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七)台山市大江镇新惠家超市司销售的酥饼(烘烤类热加工糕点),脂肪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八)台山市大江镇新惠家超市司销售的每日倾心蜜瓜风味酥-哈密瓜味,钠、脂肪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九)台山市斗山镇嘉泓超市销售的果仁蛋糕,钠、脂肪、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十)蓬江区白沙市场万栈食品商行销售的云吞皮(湿面制品)(1kg/包),食品标签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十一)鹏泰商场新濠店销售的麦片红枣巧克力(128克/罐),食品标签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十二)万民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杰优豆奶饮料(330mL/瓶),食品标签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十三)台山市新桥批发市场旺达商行销售的58薯类(32克/包),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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