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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2021-12-03 09:55: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1年 第13号)。通告称,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情况如下:

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谷精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天植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萸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成都市明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炙甘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同正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蒲黄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甘肃岷归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药品规格

生产批号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名称

1

谷精草

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

160801

渠县涌兴镇中心卫生院

《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

不合格

[性状]

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山萸肉

四川天植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

19110101

大竹县观音中心卫生院

《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

不合格

[检查](水分)

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炙甘草

成都市明德药业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

201101

成都西部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四部

不合格

[含量测定](甘草苷)

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4

蒲黄

四川同正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

210601

四川同正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四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补充检验方法BJY201803

不合格

[性状] [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5

菊花

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

200901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

不合格

[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

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6

甘草

甘肃岷归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

201206

江安济民医院

《中国药典》2015版一部

不合格

[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

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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