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34批次样品,合格32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凤翔县凤凰城大拇指餐饮店使用的油碗,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凤翔县南大街金利面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9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处置。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