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第三十一期)。
本次抽检的是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107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公告网址链接 |
NCP21341321344950457 | 1 | / | / | 砀山县新一家超市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唐寨镇局子街南街路西64号 | 绿豆芽 | 散称 | 2021.10.12 |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 ,μg/kg‖不得检出‖333 | 食用农产品 | 砀山/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2021年安徽宿州砀山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国科 | 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