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8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白酒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信息。2021年7—10月,该局组织开展南宁市白酒小作坊生产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抽检126批次。此次专项检验项目为甜蜜素、甲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南宁市战友米酒坊抽检的米酒,生产日期为2021-07-19,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在南宁高新区榕之康酒坊抽检的米酒,生产日期为2021-07-16,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 在横县秦桂酒坊抽检的米酒,生产日期为2021-08-10,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在南宁市源泽酒坊抽检的米酒,生产日期为2021-09-0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小酒坊,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生产日期 | 检验项目 | 检验结果 | 结果单位 | 结果判定 | 检验依据 | 判定依据 | 标准最大允许限 |
1 | 南宁市战友米酒坊 | 南宁市安吉大道苏卢南路9-1号 | 米酒 | 酒类(白酒) | 2021-07-19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0.0202 | g/kg | 不合格 | GB 5009.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第三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不得使用 |
2 | 南宁高新区榕之康酒坊 | 南宁市高新区北湖北路48号北湖综合批发市场南铺壹栋4号铺面 | 米酒 | 酒类(白酒) | 2021-07-16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0.000235 | g/kg | 不合格 | GB 5009.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第三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不得使用 |
3 | 横县秦桂酒坊 | 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大桥社区新兴村对面秦桂自有屋 | 米酒 | 酒类(白酒) | 2021-08-10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2.50×10⁻⁴ | g/kg | 不合格 | GB 5009.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第三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不得使用 |
4 | 南宁市源泽酒坊 | 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陈明村那锦坡 | 米酒 | 酒类(白酒) | 2021-09-01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2.14×10⁻⁴ | g/kg | 不合格 | GB 5009.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第三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