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6日,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 | / | 大足区覃德菊餐馆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一路8-12号 | 碗(复用餐饮具) | 散装 | / | 2021-09-06(消毒日期)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2 | / | / | 大足区吉阿冬豆花馆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一路18、20、22、24号 | 碗(复用餐饮具) | 散装 | / | 2021-09-06(消毒日期) | 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3 | / | / | 大足区师兄伙餐厅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一路31号 | 碗(复用餐饮具) | 散装 | / | 2021-09-06(消毒日期)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4mg/100cm²║不得检出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4 | 大足区黄新辉白酒加工坊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路246号 | 大足区黄新辉白酒加工坊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路246号 | 纯高粱酒 | 散装53%vol | / | 2021/02/25 | 酒精度║49.8%vol║53±1.0%vol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 | 重庆市大足区薛氏白酒坊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夏碧路28号、30号 | 大足区薛氏白酒加工坊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夏碧路28号、30号 | 散装高粱酒 | 散装50%vol | / | 2021/06/20 | 酒精度║54.8%vol║50±1.0%vol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