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18批次均合格

2021-11-15 17:54: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1636965142(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据通告,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糕点、糖果制品等4类食品18批次样品。抽检信息如下:

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其中茶叶4批次,含茶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抽检食糖5批次,其中白砂糖3批次,绵白糖1批次,赤砂糖1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糕点4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糖果制品4批次,其中果冻3批次,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分类备注
1安徽省上行山茶叶有限公司枞阳县小缸窑居委会安徽省上行山茶叶有限公司安徽黄金茶(散装)散装2021-04-15茶叶及相关制品/
2安徽省上行山茶叶有限公司枞阳县小缸窖居委会安徽省上行山茶叶有限公司安徽黄公山白茶(散装)散装2021-04-15茶叶及相关制品/
3安庆响水涧茶业饮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华中东路南二巷红旗仓储2号枞阳县爱尚超市安徽黄山毛峰250克/袋2021-06-20茶叶及相关制品/
4安徽省芜湖市溢香醇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峨桥镇七号桥工业区铜陵市郊区大通金旺达超市安徽铁观音茶250克/袋2021-03-02茶叶及相关制品/
5安徽省天旭茶业有限公司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峨桥镇岳山村铜陵市郊区大通金旺达超市安徽八宝菊花茶(清爽型)100克(10包)/袋2021-03-05茶叶及相关制品/

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分类备注
1凤台旺来食用糖分装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河东红绿灯东侧枞阳县浮山时代华年超市安徽赤砂糖200克/袋2020-12-23食糖/
2安徽省肥东银丰副食品厂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张许学校内枞阳县宜佳仁超市安徽白砂糖(400克+送8克)/袋2021-07-01食糖/
3合肥徽宣食品有限公司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水关路南侧枞阳县宜佳仁超市安徽绵白糖318克/袋2021-06-20食糖/
4安徽省肥东银丰副食品厂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张许学校内铜官区龙豆鲜生超市安徽白砂糖(400克+送8克)/袋2021-09-10食糖/
5合肥徽宣食品有限公司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水关路南侧铜官区龙豆鲜生超市安徽白砂糖400克/袋2021-04-10食糖/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分类备注
1铜陵永泉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金桥村永泉农庄铜陵永泉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看得见的芝麻(糕点)16克×10盒/盒2021-06-20糕点/
2铜陵市通达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市枞阳经济开发区枞阳县大乐购超市安徽糯米锅巴(糕点)散装称重2021-08-13糕点/
3安徽省传才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枞阳县白梅开发区枞阳县苏皖时代购物中心安徽农家炒米(原味)(糕点)400克/袋2021-08-04糕点/
4马鞍山市华之味食品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裕溪河路南侧8号铜陵市郊区大通金旺达超市安徽黑米杏仁酥520克/盒2021-08-22糕点/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分类备注
1合肥华力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59号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陵万达广场分公司安徽青梅蒟蒻梅冻120克/袋2021-03-24糖果制品/
2合肥华力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59号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陵万达广场分公司安徽草莓+青梅蒟蒻梅冻120克/袋2021-04-25糖果制品/
3合肥华力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59号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铜陵万达广场分公司安徽芒果+青梅蒟蒻梅冻120克/袋2021-04-03糖果制品/
4合肥和美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佳海工业城H19枞阳县爱尚超市安徽麦丽素巧克力(原味)170g/盒2021-07-28糖果制品/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