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布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2021-11-07 09:42: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类食品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呼图壁县芳草湖文礼菜店销售的豆腐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阿拉尔市迷恋果品店销售的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密市伊州区万家鲜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北屯市许记绿之源生鲜配送中心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北屯市优选精品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万蓉食品有限公司的早餐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加工、使用、销售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检验机构
1//呼图壁县芳草湖文礼菜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芳草湖芳新路80号豆腐皮//2021-08-04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0397g/kg||不得使用豆制品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阿拉尔市迷恋果品店新疆阿拉尔市新苑步行街A-112号//2021-09-14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24mg/kg||0.2mg/kg食用农产品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哈密市伊州区万家鲜蔬菜批发中心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红星一场红星商贸城A区13栋44-46-48号商铺 摊位号:A13-44、46、48鸡蛋//2021-08-21氟苯尼考||9.63μ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4//北屯市许记绿之源生鲜配送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直辖行政单位北屯市博望东街百汇城市场1434-22号 摊位号:1434-22号//2021-08-26吡虫啉||1.12mg/kg||0.5mg/kg食用农产品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山东万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沂水沂博路38号北屯市优选精品百货超市新疆北屯市彩玉路军垦市场内大厅南面及22-33号商铺早餐饼干400克/袋萬蓉+图标2021-03-0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46g/100g||0.25g/100g饼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