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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达斯虚假宣传被罚 此前曾从越南购进不合格商品在中国销售

2021-10-18 15:39: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日前增加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因虚假宣传被罚4.5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公示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徐处〔2021〕042020000138号。

公开资料显示,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JAN HENDRIC DR.HEINEMANN。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从事运动服饰、体育用品及器材、眼镜、手表和化妆品以及相关原材料和零配件、日用口罩(非医用)、日用化学产品、玩具、家用电器、音响设备、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箱包、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模具、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和网上零售等。

曾从国外购进不合格商品在中国售卖

中国质量新闻网发现,在2019年,阿迪达斯还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8月8日,公示日期为2019年8月19日。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1956号。

据披露,经查,2018年5月4日,由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对当事人在浦东新区卓耀路58弄2号门店销售的短袖上衣(商标Reebok,型号185/104A(XL),批号BJ8879)进行抽样,经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报告编号No.CA18000014-1814093),报告显示检验项目中“吸水率-洗前”“滴水扩散时间-洗前”“芯吸高度-洗前”等三个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另查,当事人从越南购进该款不合格商品,同批次共购进33件,进货价为105.37元/件(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至2018年7月底,当事人已销售32件,销售标价199元/件,实际以折扣形式对外销售,销售总额为4241元,库存1件(其中1件为抽检时留样样品)。经核算,当事人销售该款不合格商品的货值金额是4241+199=4440元,违法所得是4241-105.37×32=869.16元。

依据相关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阿迪达斯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9.16元;罚款人民币8880元。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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