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30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2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等3类食品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
安徽晨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微生物污染
霍山惠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生产日期/批号分别为2020-09-15,2021-02-06)、标称霍山县宝康食品厂生产的野生葛粉,菌落总数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金寨、霍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1 | 安徽晨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金寨县古碑镇工业集聚区 | 安徽晨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金寨县古碑镇工业集聚区 | 梅干菜 | 400 克/袋 | / | 2021-07-13 | 铅(以 Pb 计),mg/kg║0.810║≤0.2 | 蔬菜制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1 | 霍山县宝康食品厂 |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东大门白洛路200米 | 霍山惠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大沙埂工业集中区 | 野生葛粉 | 23 克×48 袋/盒 | 皖康 | 2020-09-15 | 菌落总数,CFU/g║1.5×10⁶,1.6×10⁶,2.8×10⁶,2.8×10⁶, 1.5×10⁶║n=5,c=2,m=10⁴,M=10⁵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2 | 霍山县宝康食品厂 |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东大门白洛路200米 | 霍山惠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大沙埂工业集中区 | 野生葛粉 | 23 克×48 袋/盒 | 皖康 | 2021-02-06 | 菌落总数,CFU/g║4.6×10⁵, 6.4×10⁵,1.3×10⁶,7.4×10⁵, 1.3×10⁶║n=5,c=2,m=10⁴,M=10⁵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