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30日,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长处字〔2021〕12号
当事人: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52340100MJA561630P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康安癫痫病研究所附属中医医院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3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