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30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解除山西君雁药业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70号。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山西君雁药业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70号
山西君雁药业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省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于2021年7月14日对其采取了暂停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该企业已完成整改,通过现场复查,现决定解除暂停销售风险防控措施。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