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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15家违法违规企业纳入特种设备“黑名单”管理

2021-08-30 17:2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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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山东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指挥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实施严管重罚,将15家违法违规企业纳入特种设备“黑名单”管理,现予以公示。

15家企业纳入特种设备“黑名单”管理

企业名称

纳入“黑名单”管理原因

处罚措施

蓬莱新光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特种设备。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6.5万元。

牟平区盈祥冷藏厂

3台在用压力容器未经检验。

责令改正,罚款3万元。

烟台市微量石墨有限公司

在用叉车未检验。

责令改正,罚款4万元。

莱州市海庙小任冷库

使用未经登记的压力容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未经登记检验的叉车。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3万元

海阳市龙泉果蔬冷藏厂

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责令改正,罚款3万元。

大船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在用的4台起重机和1台叉车未经检验。

责令改正,罚款3万元。

烟台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在用叉车逾期未办理使用登记。

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烟台埃尔气体有限公司

使用特种设备(低温液体贮罐)未检验。

责令改正,罚款3万元。

烟台大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5台在用起重机械未检验。

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山东壹贰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3万元。

烟台东一建材桃村分公司

在用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责令改正后超期仍未整改。

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莱州市永安路街道煌龙果蔬保鲜库

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3万元。

烟台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徐家店加气站

充装车用气瓶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完整。

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龙口华东气体有限公司

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

责令改正,罚款7万元。

烟台兴龙电梯有限公司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保养电梯。

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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