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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

2021-08-27 16:04: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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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0期(总第313期)。其中饮料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问题涉及其他污染物超标。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栖霞市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饮料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食品名称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规格型号商标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分类品种公告号公告日期检验机构备注
1包装饮用水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栖霞市观里镇乔家村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观里镇乔家村369ml/瓶壹方水2021/5/12初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O₂⁻计)||0.012||mg/L||≤0.005
复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O
₂⁻计)||0.012||mg/L||≤0.005
饮料其他饮用水2021年第40期2021.08.26初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复检机构: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复检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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