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0期(总第313期)。其中饮料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问题涉及其他污染物超标。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栖霞市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饮料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品种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包装饮用水 | 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栖霞市观里镇乔家村 | 山东省壹方水饮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观里镇乔家村 | 369ml/瓶 | 壹方水 | 2021/5/12 | 初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O₂⁻计)||0.012||mg/L||≤0.005 复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O₂⁻计)||0.012||mg/L||≤0.005 | 饮料 | 其他饮用水 | 2021年第40期 | 2021.08.26 | 初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复检机构: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不合格 |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