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2批次豆芽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2021-08-20 09:37: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1629366297(1).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等8大类食品55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其中检出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亿达肉食水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1/6/2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亿达肉食水果超市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1/6/2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   所在盟市被抽样单位地址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生产企业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任务来源检验机构名称
1凉城县亿达肉食水果超市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鸿茅镇宁远街//绿豆芽散装称重/2021/6/2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122μ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凉城县亿达肉食水果超市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鸿茅镇宁远街//黄豆芽散装称重/2021/6/2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352μ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