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8月19日消息,日前,天长市顺安电子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3月6日生产的型号为48V12Ah的充电器,涉及数量为30万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车充电器,其机械强度达不到相关要求,受外力撞击易破碎,对消费者使用造成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车充电器,天长市顺安电子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长市顺安电子厂提示购买上述型号充电器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顺安电子厂电话(13866530548)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录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 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