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林新超无营业执照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梭子蟹案。
2021年1月27日,该局收到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称林新超销售给天津市蓟州区某熟食店的梭子蟹不合格。2021年1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批次梭子蟹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检验为不合格。上述行为满足从事无照经营和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梭子蟹行为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807.5元,违法所得21.5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5元,2.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