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锦州市太和区1家生产厂家生产的多味葵花籽(炒货)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伊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11日生产的商标:伊果+图形,规格型号:360克,食品名称:多味葵花籽(炒货)。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生产厂家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食品生产法定代表人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清查库存、封存不不合格食品及有关台账;责令企业开展问题原因的分析调查,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