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6期 )》,涉及我县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象山东陈新岗超市销售的香辣腐乳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20日县局对象山东陈新岗超市在象山县东陈乡沙岗村兴岗东路88号销售的香辣腐乳(南京家业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生产)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象山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所检项目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2021年6月25日执法人员对位于象山县东陈乡沙岗村兴岗东路88号由袁五梅开设的超市进行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查该批次香辣腐乳已销售完毕。
(三)因不合格项内容为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不足4mm,初步判定属于标签瑕疵,故未启动召回程序,拟立案调查。因该批产品进货数量只有12瓶,从抽样到检测出标签不合格已过27天,现场已销售完毕,没有库存,顾客目前也没有退货。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