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2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期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类食品13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泰安市泰山区佳和果蔬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新泰市新泰义琪豪便利店销售的韭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东平县聚鑫水产部销售的小虾(淡水),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泰安市泰山区富春源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所。
泰安蓉城锦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分类 | 品种 | 检验机构 |
SC21370000410431029 | 1 | 韭菜 | / | / | 泰安市泰山区佳和果蔬超市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佛光路中段250号 | / | / | 2021/3/10 | 腐霉利 | 0.62mg/kg | ≤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韭菜 |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SC21370000410431041 | 2 | 韭菜 | / | / | 新泰义琪豪便利店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东城田园16-2-1号 | / | / | 2021/3/10 | 辛硫磷 | 0.12mg/kg | ≤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韭菜 |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SC20370000410342072 | 3 | 小虾(淡水) | / | / | 东平县聚鑫水产部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聚鑫农贸市场 | 散装 | / | 2020/12/03 | 呋喃西林代谢物 | 108.34μg/kg | 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淡水虾 | 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
SC20370000411931633 | 4 | 复用餐饮具(碗) | / | / | 泰安市泰山区富春源餐厅 |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566号3022/3023A号(08) | / | / | 2020/8/17 | 大肠菌群 | 检出/50cm² | 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复用餐饮具 | 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所 |
SC20370000411931639 | 5 | 复用餐饮具(碗) | / | / | 泰安蓉城锦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泰安市泰山区泰安万达广场购物中心三层3035号 | / | / | 2020/8/18 | 大肠菌群 | 检出/50cm² | 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复用餐饮具 | 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