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1年第37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6类食品的监督抽检。本次抽检6类食品52批次,8批次肉制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9批次调味品、4批次饮料全部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市开发区柱子干货店销售的咸鸭,规格型号:散称,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2.6g/100g║≤1.5 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宿州市开发区柱子干货店销售的咸鹅,规格型号:散称,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2.4g/100g║≤1.5 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1061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617-肉制品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 | / | 宿州市开发区柱子干货店 | 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金海大道和鹏程路交叉口农贸商城A14号 | 咸鸭 | 散称 | / | 2020/12/08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2.6g/100g║≤1.5 g/100g | 肉制品 | |
2 | / | / | 宿州市开发区柱子干货店 | 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金海大道和鹏程路交叉口农贸商城A14号 | 咸鹅 | 散称 | / | 2020/12/08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2.4g/100g║≤1.5 g/100g | 肉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