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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抽检:标称北京市八达岭酿酒公司生产的二锅头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2021-06-07 17:52: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总第297期)。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聊城市临清市尚店镇欧特福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北京市八达岭酿酒公司生产的二锅头,经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北京市八达岭酿酒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食品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分类

品种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机构

备注

1

二锅头

北京市八达岭酿酒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新华营村

临清市尚店镇欧特福购物超市

临清市尚店镇尚店村

100mL/

京德

2019/9/9

酒精度

初检结果:54.5%vol;复检结果:54.5%vol

55-57 %vol

酒类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2021年第24期

2021.06.04

初检机构: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

复检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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