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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抽检:标称蚌埠市乐华食品厂生产的2批次糕点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021-06-03 15:3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其中抽检糕点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蚌埠市乐华食品厂生产的公主排包(软式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蚌埠市乐华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法棍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蚌埠市乐华食品厂

安徽省蚌埠市金牛路267号

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东街21号

公主排包(软式面包)

130克/袋

/

2021-04-19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15║≤1

糕点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

蚌埠市乐华食品厂

安徽省蚌埠市金牛路267号

固镇县连城镇阳光购物广场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东街21号

肉松法棍面包

120克/袋

/

2021-04-18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14║≤1

糕点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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