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来安县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天长市天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来市监罚字〔2021〕70号 | 天长市天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电梯)案 | 天长市天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 | 91341122MA2TGFB05E | 刘芹武 |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电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当事人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圆)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年5月27日 |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