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1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有1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468号568室厦门市湖里区福尚恒餐厅销售的粿条(购进日期:2021年03月17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1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名称 | 不合格项目单位 | 标准规定值/产品明示值 | 实测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1 | DC2135020037100500023 | / | / | 厦门市湖里区福尚恒餐厅 | 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468号568室 | 粿条 | 散装 | / | 2021-03-17(购进日期)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g/kg | 不得添加 | 0.116 | 粮食加工品 | 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食品已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