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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抽检:“草原烈马酒”等3批次酒类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2021-05-27 17:29: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17大类食品85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3批次酒类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一)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大草原内蒙特产商行销售的、内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业酿造厂生产的草原烈马酒(62%vol、230ml/瓶)(生产日期2019/11/18),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业酿造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昆区端合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内蒙古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牧马鞭酒(60%voL)(生产日期2019/1/19),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昆区锡盟风干肉超市销售的、内蒙古康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豪杰闷到驴酒(67%vol)(生产日期2018/4/27),酒精度与产品标签标示值不符。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序号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内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业酿造厂

内蒙古赤峰市平双公路(松山区五三经济开发区)

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大草原内蒙特产商行

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北88号

草原烈马酒(62%vol)

230ml/

草原烈马+图形

2019/11/18

酒精度||58.4||%vol||(62±1.0)%vol

酒类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赤峰市蒙古刀酒业酿造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

内蒙古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文钟村

昆区端合食品经销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106小商品批发商城-1F5-15-21、5-27-33

牧马鞭酒(60%voL)

1.5L/

图形商标

2019/1/19

酒精度||57.4||%vol||60±1.0

酒类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金牧马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

内蒙古康庄酒业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南大东营8号

昆区锡盟风干肉超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106小商品批发商城-1F1-12-18、1-32-42、1-20-26、1-44-50号

草原豪杰闷到驴酒(67%vol)

500ml/

图形

2018/4/27

酒精度||63.8||%vol||(67±1.0)%vol

酒类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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