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内蒙古抽检:2批次黄豆芽农兽药残留超标

2021-05-27 17:29: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17大类食品859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一)呼和浩特赛罕区刘茂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内蒙古白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11/18),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超市销售的、青山区双金食品加工店生产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12/5),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序号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内蒙古白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白塔村

呼和浩特赛罕区刘茂食品经销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路保全庄农贸市场3号大厅水果区

黄豆芽

计量称重

/

2020/11/18

6-苄基腺嘌呤(6-BA)||0.21||mg/kg||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

青山区双金食品加工店

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色气湾村2-60号

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超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白云路与校园南路交汇处东北角

黄豆芽

计量称重

/

2020/12/5

6-苄基腺嘌呤(6-BA)||0.0618||mg/kg||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