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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营养粉”初检复检均不合格!“上海奥医生物”再收罚单

2021-05-25 15:5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最近,上海奥医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医生物医药公司”)被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2408.22 元;罚款214656元,原因是奥医生物医药公司生产的“复合营养粉”经初检复检,维生素A项目均不符合标准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阅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奉处〔2021〕262020001021号)进一步了解到,2020年8月10日,该局收到的相关检验报告显示,上海奥医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91009的“复合营养粉”经初检复检,维生素A项目均不符合标准规定。2020年8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奥医生物医药公司成品仓库内抽取5罐批号为20200114的“复合营养粉”送往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验,维生素A未检出。该公司在生产上述2个批次产品时进行了维生素A的领料出库及称量,使用的维生素A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未将称量好的维生素A投入混合机中搅拌,导致这2个批号的“复合营养粉”经检验维生素A未检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2021年4月26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08.22元;罚款214656元。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奉处〔2020〕262019005644号)显示,奥医生物医药公司因多种原料与最终成品(固体饮料标准)中微生物限量指标差异较大,而最终成品标准中微生物限量指标严于这些食品原料的标准。自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11月7日,为控制成品微生物指标,在生产过程中对七款八个批次的产品原料进行辐照,辐照后进行总混内外包生产,但上述七款八个批次产品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上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予以标明。2020年11月10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110000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奥医生物医药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人员规模小于50人,截至发稿时,参保人数仅5人,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物医药(除食品、药品、血液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服装、纺织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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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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