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浙江省抽检:1批次生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1-05-18 17:57: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1类食品5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生物毒素超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生物毒素超标:

嘉兴市经开嘉北王东副食品摊位销售的生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嘉兴市经开嘉北王东副食品摊位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花园农贸市场S6号

生花生

/

/

2020/10/12

黄曲霉毒素B78.9μg/kg║≤20μg/kg

食用农产品

浙江省食品2021年第15期

2021.5.14

浙江/(省抽)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湖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