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检出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荔城新光店销售的四季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甲胺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21350000002930609 | 1 | / | / | 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荔城新光店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269号皇庭水岸B区1号楼地下一层1号 | 四季豆 | / | / | 2021/3/23 | 甲胺磷||0.16||mg/kg||0.05 | 食用农产品 | 第18期 | 2021.5.14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供应商:凤凰百货物流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