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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号)

2021-05-11 21:17: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11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0号。 

据通告,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261批次样品,合格259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261批次样品,合格25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陇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青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718μg/kg,标准要求≤100μ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眉县首善镇福一佳购物广场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2.4mg/kg,标准要求≤0.5m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陇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西大街7号

青虾

/

/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718μg/kg║≤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

/

/

眉县首善镇福一佳购物广场

眉县首善镇滨河新区滨河生活广场

豇豆

/

/

/

灭蝇胺║2.4mg/kg║≤0.5mg/kg

食用农产品

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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