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食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类食品。其中,抽检2批次食盐,全部合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盐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1 |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盐湖街17号 | 水磨沟区温泉西路优多客七纺便利商店(所在地:乌鲁木齐市) | 新疆 | 盐湖雪盐 | 320g/袋 | 2020-04-16 |
2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和什托洛盖镇迭伦南街128号 | 布尔津县兰兰调料店 | 新疆 | 加碘精制盐 | 500克/袋 | 2019-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