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玛纳斯县金匮健康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抽检不合格。
4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6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期检出调味品、肉制品等6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玛纳斯县金匮健康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该批次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油的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检出限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有:一是延长货架期(增加产品保质期),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二是生产不规范,配料不准确;三是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包家店村附三村28号 | 玛纳斯县金匮健康生活超市 |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文化南路凤凰新城凤凰街西侧北段负一层101铺 | 黄豆酱油(酿造酱油) | 830ml/壶 | 图形商标 | 2020-10-12/ 2020年10月12日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 0.19g/100mL;1.76g/kg | ≥0.40g/100mL(标签明示); ≤1.0g/kg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