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
据通告,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91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蜂产品、饮料等16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175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一)北安市淘多乐调味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丹东市山庄食品厂生产的黄豆酱(生产日期:2020年9月11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佳木斯市前进区盛迪生鲜卖场销售的标称汶上县品百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槽子糕(生产日期:2021年1月13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加格达奇区同心同福粥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2月2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海伦市春华豆腐脑小吃部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3月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伦市人和人家豆浆馆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3月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