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
据通告,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91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蜂产品、饮料等16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175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一)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庆万达广场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0日),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佳木斯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年2月28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牡丹江市西安区龙门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椴树蜂蜜(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日),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