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抽检: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2021-04-26 17:12: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据通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37批次,涉及肉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和特殊膳食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徐州市鼓楼区优同北复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四川品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手撕鸡排(大鸡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四川品品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中国川菜产业功能区蜀雅路272

鼓楼区优同北复便利店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黄楼街道办事处复兴北路27号苏宁广场一层B2-104号商铺

(香辣味)手撕鸡排(大鸡背)

308/

煮食爺

2020/10/15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432g/kg||≤0.075g/kg

肉制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初检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