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9号〕。通告显示该期抽检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信息见下表: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 被抽样单位 | 样品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测值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委托商:江西斯可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福建省泉州创辰食品有限公司 | 委托商:江西省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商: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区E区9号1号厂房4楼 | 淘宝网上善食品工厂店 | 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2.0.0.73782e8d84sDq4&id=614430058836&_u=f208aigoc5b6e5 | 千体梅 | 200g(20×10g)/盒 | 美盾 | 2020/9/2 | 匹可硫酸钠 | 72.0mg/kg | 不得检出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福建省泉州创辰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异议不予认可。 |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