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智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1-04-19 14:3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16日发布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智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智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0年广东省智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广东省智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131家企业生产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等3类230款智能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潮州等7个地市以及北京、上海、安徽、福建、江苏、江西、浙江等7个省(直辖市)。

本次抽查重点对标记和说明、电气绝缘、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跌落试验、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抗电强度、传导连续骚扰、辐射杂散骚扰、热滥用、绝缘材料的耐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与电源插头形成一体的装置、电源端骚扰电压等5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6家企业生产的6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辐射杂散骚扰”“接地措施”。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不合格产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

编号

产品统一名称

产品标称名称

生产者名称

生产

者地址

商标

  抽样场所(或经营者)

抽样地址(电子商务平台)

规格

/型号

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4400200602400581

智能马桶盖

电子坐便器

佛山市奥美康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置业陶瓷批发市场一区44-6号,13-16号铺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全彩陶瓷店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发二路11

MG-1216

接地措施


2

4400200602400601

智能马桶盖

全功能马桶盖板

佛山市禅城区鹏洁卫浴经营部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中路澜石沙岗段石湾置业陶瓷批发市场铺位二区122728

图形商标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捷艺安装工程部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发二路44

AV-6015G

接地措施


3

4400200302400101

智能可穿戴设备

迪士尼手表

深圳市百迪表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一路东昇工业园三楼A

DISNEY

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唯品会

SF-54210Z

辐射杂散骚扰


4

4400200302400421

智能可穿戴设备

智能手表

深圳市英利来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富工业区

YUXI语茜

深圳市比戈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苏宁易购

YLL1

辐射杂散骚扰


5

4400202302400531

智能可穿戴设备

希比希儿童电话手表

深圳市力豪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航城大道华丰世纪科技园A3401

/

天猫希比希旗舰店

天猫

C16X17 粉色

辐射杂散骚扰


6

4400202302400471

智能可穿戴设备

GSM无线数据终端

深圳市咪咪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江灏科技园

MIMITOOU

天猫mimitoou咪咪兔旗舰店

天猫

T08

辐射杂散骚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