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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号)

2021-04-08 19:5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8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号)。通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大类食品324批次样品,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禁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不达标、微生物超标、检出非食用物质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广安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合格-2021年第14号食品抽检信息.pdf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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