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13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4大类食品共209批次食品,发现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饮料共7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国兴集团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吉安市青原区鸡毛换糖餐饮店销售的一次性餐饮具(碗),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湖口县雁列山饮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雁列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鄱阳县谢家滩镇津田纯净水厂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鄱阳县津田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奉新县仙宝梯田有机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仙宝九仙皇菊,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修江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修江源金丝皇菊茶,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问题
由婺源县迎宾居酒楼销售的萝卜菜,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