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日,湖北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襄市监罚字[2021]21号),涉及襄阳市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谷利来大米加工厂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大米案。
案件名称 | 襄阳市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谷利来大米加工厂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大米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市监罚字[2021]21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襄阳市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谷利来大米加工厂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6005769927860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许荣娃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的大米经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依据《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3月2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