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1-04-02 17:47: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期)。通告称,近期,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35批次,涉及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南京市栖霞区醉食尚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泰州市麦蒂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情缘(冷冻饮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万家和通百货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崇阳县永旺食品厂生产的奶油甜味香脆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市栖霞区高超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吴新华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寅春农贸市场朱正伟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栖霞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