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1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医广当罚字〔2021〕3号),涉及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医疗广告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情形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综医广当罚字〔2021〕3号 |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医疗广告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情形案 | 警告 |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医疗广告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情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警告 |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91370103MA3CEY3YXQ | 李长兰 | 2021.3.22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